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收专用发票又是由购方还是销方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25:30
我公司为商贸公司,在销货结账时税票因销货明细未写清(税票已认证)对方要求我方重开,现买方所在税务所开具一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我方,但我税务局说应该由买方税务局通知单连同红字进项转出一起带过来才可以退税,我现在不知道到底该谁开这张红字税票.开的话又需要为哪些手续.

销货方凭购货方主管国税局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就可以了,然后在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将开好的负数和正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交给凭购货就可以了。
“ 1394449 - 经理 五级”的说法有误,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的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 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发票才可以开具负数发票。具体的程序:销货方认证-销货方抵扣-销货方填制《开具负数发票申请单》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批准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做进项税转出-销货方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

销售方开。

开红字发票的依据是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这张红字发票应该有你们销货方开具,根据对方税务局给你的通知单进行开具,同时收回已开的那份发票,就可以了.这是一项很普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