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嘱的同时又必须赡养老人应怎么写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25:55
老头与妻子想写遗嘱,老人有三个子女,想把财产给二儿子,同时又要求二儿子对两老人养老送终.应写一份遗嘱还是老头与妻子各写一份,如写一份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要求改动怎么解决.
综上所述就两个问题:
1、两个老人写遗嘱同时要二儿子养老送终是否应该放到遗嘱里;
2、老人应该每人一份遗嘱还是写一份。

不用公正的

如果没有遗嘱,一人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视为其个人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老伴、所有儿女都有份,并不是全归老伴所有

所以,建议两位老人各立遗嘱一份,写明自己去世后所有财产归老伴所有,这样可以保证在两位老人有一人过世的情况下,另外一人可以得到所有的夫妻俩人的财产,不会产生有儿女要争财产的混乱情况。

然后仍然健在的老人可以再立一份遗嘱,说明财产归二儿子继承,但是必须由二儿子负责养老送终的义务,(其实既是不给他们任何遗产,他们也有养老送终的义务),这样,把儿子养老作为继承遗产的条件也可以,如果他不养老,则得不到遗产

涉及处理遗产,规范操作应该是双方分别就自己的财产和财产份额进行处置,就算写在一起,也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个人的意志不能代表另一人。但建议分别写,这样将来哪个愿意改就改也不会有争议。

不管是不是把遗产给二儿子,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能免除。
当然,愿意的话,二老可以把尽相关赡养义务做为遗嘱继承的条件。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即使父母把财产捐献给了别人,也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不管也什么,一定要去公认处公认,不然全是废纸!
不要忽略!
回答者:Angel娃娃↑ - 试用期 一级-------这个回答是错误的。

公证只是遗嘱见证的方式之一,不经过公证,只要具备遗嘱的基本要件一样有效。

不管写什么,一定要去公认处公认,不然全是废纸!
不要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