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临终写的委托书有无遗嘱的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12:40
有老人的签名,章子,日期。问题是有我父亲(长子)的签名。

书面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是口头遗嘱,如果是口头遗嘱,需要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两名或两名以上见证人(不叫公证人)
至于你父亲的签名,不影响遗嘱效力

要有两个公证人的

首先要确定的是是不是老人的亲笔写的书面遗嘱,如果是的话,就无所谓还有谁的签名,只要有老人的签名,就是有效的遗嘱。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写的书面遗嘱,那就至少必须要有两位见证人在场,而且,见证人必须是没有相关利益关联的人才行,且除了老人的签名外还必须有见证人的签名,至于你父亲的签名没用任何作用,而且你父亲作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口头遗嘱也一样。

继承法第一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一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即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