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立案有没有什么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0:34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给于立案吗?
如果请求不合理,或者说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的这样的请求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要符合诉讼法的规定就可以,民事诉讼一般就是提交民事起诉状(诉状需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交纳相应的起诉费用,证据最多就是交个负在起诉状的目录,证据不足会导致败诉,和立案没有什么关系.
有些法院会对一些敏感案件内部规定不予受理的规定,但是也和证据的完备性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即可,证据足与不足不是立案要审查的,也不是立案要决定,那是审判时的事,否则还审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得有直接的厉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到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需要交纳不同的费用.与证据充足与否无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请求不合理,或者说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的这样的请求与立案无关.是有关法制执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