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居民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排列顺序有没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43:04
我家的户口簿,我老爸是户主,接着是我妈、我弟、我妹,
我排在倒数第二个
最后一个是我的女儿(PS:未婚生育),与户主关系一栏写着:外孙女
可是我们村负责办理户口的人说
当初帮我女儿上户口时,并没有说明她是谁的孩子
我现在准备和BF结婚了,考虑到BF的工作单位
想请问各位大虾:
计生部门从我家的户口簿上能否看出我已经生育过一女?
事关BF的工作和前途,多谢各位了!!!
对于我们村办理户口的那个人的说法,我有个疑问
在我女儿的户口上到我家之前
我在户口簿上是紧跟着我母亲的,我弟弟妹妹排在我后面
但上完我女儿的户口后换了新的户口簿,我变成倒数第二了
不知道户口簿上面的成员排列顺序有什么讲究
像我这种情况是否从户口本上就能看出已生育一女?
急啊,明天和BF去登记了,在线等答案!!!

我看你是怕以后结婚了生小孩你~~老公会被开除对吗 不用那么着急 以你的情况就算你女儿的户口写是你生的 你再嫁再生孩子
你老公也不会被单位开除地 你老公只要是没结过婚的还是可以和你再生多一个小孩 要是没结过婚的 你就只能和他生一个 要不然罚得很重

除了户主以外,没有排序要求的,因为是活页,你想放什么地方就放什么地方,再说现在允许生二胎了,你生过一个,还可以再生一个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市内城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家庭低收入标准是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社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是无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关系。
符合特定条件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廉租房,其程序一般包括预登记、领表、公示、正式申请和初审、核准、选房。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低收入家庭持《廉租住房保障预登记凭证》到相关居委会申请办理家庭《低收入证明》;持《低收入证明》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并完善相关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5日内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初审时限自申请人提交公示期满的资料之日为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证》。最后就是选房过程,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房源信息和摇号选房规则,组织公开摇号,公证处监督,并于当天发布摇号排序结果。申请家庭根据排序先后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住房,再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XX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廉租房的过程就完成了。

绝对不可能
那只能看 出与户主的关系
与其他人没什么联系的

有意思!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