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涉外婚姻,对方(澳籍)在香港领事馆出具的全英文的结婚无障碍函(全英文的)可以在北京登记时使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36:41
我是北京户口,对象是澳大利亚国籍。他在澳洲驻香港领事馆开了结婚无障碍函(相当于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在国内登记时使用吗?

需要翻译吗?有指定的翻译公司吗?

涉外婚姻办理和咨询:

北京市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6202845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8号(中华民族园向西300米,福利彩票中心大厦一层)
邮编:1000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