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路障导致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05:31
哥哥夜间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由于喝了少许酒,但不构成骑车威胁,因为他已经去的时候骑了相当一段路程。公路回来的一侧被某广告公司搁置了较大的广告架子(吊车才能起吊),由于是下坡路段,摩托车灯本身又不太亮,又有迎面驶来的车辆,哥哥是兰州户口,这段时间回家过年,有四个月大的小孩,嫂子暂时待业。造成哥哥撞架身亡的事故。请问,交警队是否有监管责任?路障制造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调解赔偿以这种情况应该赔多少,请求相关律师朋友答复。

路障制造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调解赔偿的数额的主要取决于您哥哥是城镇还是农村户籍。城镇户籍可以主张25万余元。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