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层高不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51:42
去年8月份拿的钥匙,前几天因为计划装修,找设计师量了尺寸,才发现阁楼天花板和地面之间的高度仅有两米零二、三公分,而且在天花板中间有一根承重梁,一端离地1m74,另一端离地仅有1m68。但询问另一楼座相同户号的邻居,他的房间布局与我完全相同,但阁楼层高为2.13米,承重梁高1.86米左右。
这两座楼共用一张设计图纸。

我的问题是:我在山东青岛,不知道对阁楼层高或净高有无强制性规定?承重梁离地高度是否有所规定?这种统一图纸但建筑尺寸不同的情况可否索赔?应如何维护个人权利?
购房合同中阁楼未计入产权面积,但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收费。最近找了开发商,看了施工图纸,但图纸上没有阁楼标高,只有各楼地面和楼顶高度,找不到相应的标准。现在明摆着两座楼高度不一致,但却愣是找不到施工依据,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1. 如果高出部分最初测绘机构的测绘报告,没有算入,那么是无法记入产权面积,另外个别地方法规市有阁楼无法计入建筑面积的。

  2. 如果阁楼是尖顶形状的,有部分面积超出2.2米层高:产权证上的面积是房地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绘的,在开发商一手交易时已经测绘完成。高出部分是否算建筑面积,就得看最初测绘机构的测绘报告,如果没有算入,那么也无法记入产权面积。

  3.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含2.2米)。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米以上(含2.2米)的部位才计算建筑面积。

  4. 另外,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不论能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5. 在此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小阁楼中低于2.2米不计算建筑面积但有使用功能的部分,别忘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6. 一般购买顶楼房屋都附赠阁楼,购买底层一楼房屋都附赠小花园。2.2米以下不记入产证。

  7.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屋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这样,以2.2米层高为界限,一般来说,2.2米以下层高的阁楼不构成房产概念,只作为附属物,是不记入产权面积的。如果是进入二手房市场,房东只能与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即不包括阁楼等附属物面积)记入《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的面积条款,通过合同的补充条款注明房屋与阁楼的不可分以及阁楼的面积和层高,房价款包括两方面面积,这样可以防止买家以不进入产证为由折算单价来压价。

阁楼层高或净高有无强制性规定?
阁楼如果计算建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