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审计调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38:36
昨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出具了2006年的所得税审核报告,有下列几项要调整
一.多计提税金及附加:1788.47
二.纳税调整项目
1.多计提折旧22300.23
2.业务招待费超过标准:13935.95
3.利息支出不符合规定:302500.00
4.开办费摊销超过标准:42654.00
合计:382439.10
我们今年有盈利,但可以用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所以本年不用交所得税,请问以上这些我们要做账务调整吗?如何调整? 谢谢~

所得税汇算的口径和会计制度核算口径不一致,所以只要你财务处理正确,不用做帐务调整。

纳税调整项目是在计算所得税时,在税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的净利润作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的基数。
借:本年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