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求婚前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38:16
本人已经买房,钱都我出,贷款我还,合同上是我名字,现在女朋友要求去婚前财产公证,房子应两个人所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的想法有道理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两全,既能保障自己的利益,有能满足她
再买房期间她也出了不少力,还借过钱给我,当然是要还的,现在她有这个要求,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个女人太有心计

这是你的婚前财产

还没结婚就开始想离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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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写一份出资比例协议书,注明她的出资金额,公平吧.

她是无理要求.公证是对现有情况的法律认可,而不是通过法律对财产进行剥夺.她实在纠缠不休,你也带她去,但公证员看到你原来的合同之后会提出异议的,会认为财产应该是你的.但这是下策.
对男人婚前财产都主张权利的女人,可要小心呵!

现在为了控制房屋倒卖,办公证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了!应该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办的为好!
再说房子是你在结婚前买的,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