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中刑期计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09:30
周某犯了三个罪,审判时只判了两个罪,甲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执行2年后,发现他还有一个丙罪没有判决,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周某决定执行的刑期幅度是()

A.6年以上13年以下 B.9年以上13年以下

C.8年以上13年以下 D.8年以上12年以下

请问:1.这道题的详细解法是怎样的?
2.决定执行的刑期跟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何区别?

谢谢!

这是一道数罪并罚的经典题目。
1、首先,这是一个漏罪案例,所以,应该“先并后减”。所以,应该是用第一次法院判的刑期去并漏罪的刑期,即8加4,得出最大刑期为12(小于20)。然后,假设法院对丙罪不判刑的话,最少刑期为8。即区间为8年以上12年以下。
2、决定执行的刑期是法院判决下来的,而实际刑期需要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本题为两年。此后,假如有减刑制度的话,实际刑期也会继续缩小。不过减刑制度有一定的刑期限制,不会无止境地减刑期。

1.甲罪与乙罪是数罪并罚,3年以上9年以下,执行两年后发现漏罪,将当初判决的刑期和现在的刑期并罚,应该是D.
2.决定执行的应该在除去实际已经执行的和实际已经羁押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