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司法体制的特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59:37
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有四个特点。
特点之一:司法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特点之二: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属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各司其职;
特点之三:司法区按照行政区设置,同时也存在跨行政区设置的司法机构;
特点之四:按照司法运行的规律和司法的不同领域,划分司法机关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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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有四个特点。
特点之一:司法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特点之二: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属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各司其职;
特点之三:司法区按照行政区设置,同时也存在跨行政区设置的司法机构;
特点之四:按照司法运行的规律和司法的不同领域,划分司法机关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