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按劳动法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我应怎样诉回,应准备那些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41:31
工资底薪1630,一个月加班120钟。工厂只按平时6.4圆/小时,星期日8.6圆/小时支付加班费。

工厂每月要你们加班120小时,已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依据我国《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平常加班时间的工资应最少为9.6元/时,周末应最少为17.2元/时。
  由于该工厂已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还可以到有关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要求他们对该厂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找劳动仲裁中心,提供你的工作时间表有力的能证明这时间你在加班即可

<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上面有关于加班的费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