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说的70年后房子要收回是怎么回事?对居民有影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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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政府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

现在的房子基本上没有能用70年的,这个规定跟没有一样

新颁布的物权法好象废除了这一规定,你可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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