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关于遗产的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58:40
大家好,我的问题是关于遗产继承的,情况如下:
我的祖父有2个儿子,1个女儿,祖父他老人家在春节前去世了,去世前由于他和我祖母都年事已高(都87岁了),很难照顾自己,所以在祖父去世3个月前,当时祖父身体有点衰退的迹象,为了方便侍奉老人,就将他和我祖母分别放在两个儿子家养老(祖父在大儿子家,祖母在小儿子家),在分开抚养的同时,我祖母提出要趁着老人都清醒,把家产分割一下,以免祖父病重神智不清以后说不清楚,我祖父不喜欢他的女儿(女儿跟我祖母比较亲近,虽然常回家探望,但都只与祖母交谈,祖父也不搭理她).所以我祖父表示财产坚决不能分给女儿,(我祖母是旧社会家庭妇女,不挣钱,也不掌握家里的财政),但是分给儿子是可以的,所以老人第二天带着两个儿子去银行共取了10万,给两个儿子平分了,这个决定,祖母也是知道并且同意的.这时候女儿还不知情.
同时我祖父做了房屋公证,房屋分成两部分,一份是祖母的,他不管,随她分配;他自己的一份,平分给两个儿子了.
3个月后,祖父去世了,女儿要求分遗产,提出要把祖父之前分配的10再拿出来重新分配.她说10万中有5万是祖父的,要儿女3人加祖母平分,然后有5万属于祖母,她可以自己分配,祖母向来听女儿的话,态度也改成赞成这样分配.

我看到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下的财产,个人财产也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才开始正式成为遗产.那老人生前自己分配的决定是不受法律承认的吗?

请问,女儿要求两个儿子退出10万进行分配的要求是正确的吗?
或者说,这10万是不是属于遗产范围,要在老人去世后重新分配吗?
那么现在在女儿的鼓动下,祖母提出她反悔了,要求重新分配,请问她是否可以在祖父去世后推翻之前的决定并重新处理呢?

女儿要求重新分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1、 你祖父的行为属于对他和你祖母所共有的家庭财产的处分,对此你祖母当时知道也没有反对,这种处分行为有效。财产归两个儿子所有。
2、这10万元根本就不是遗产了,而已经是两个儿子所有了。

针对你的补充问题的回答:如果你祖母表示翻悔,也不能重新分配。你祖母的无法撤销赠与合同。除非你祖母能够证明两个儿子对其和其女儿有侵害行为,并且侵害的后果严重。两个儿子对其不尽抚养义务。而即使你祖母撤销,也只能撤销作为共有人的所享有的份额,即5万元。从目前的情况下,你祖母想完成证明责任很难。

1,老人生前自己分配的决定受法律保护。
2,女儿的要求不正确,10万不是遗产,不能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