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借条,是2005年开具的,内容为2007年年底还钱。如果对方不给我还钱,我可以起诉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11:51
但是我知道这类有效诉讼期是两年,请问这个有效诉讼期是从借条签订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从2007年年底开始算

明确预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起算
本题起算时间是2007年
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查有关问题

当然可以,不过借条上总额不多于5000元,法院不给予受理,你说的是双重的 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借款人 让他重写一张借据,把现在的日期注明
回答者:bbhhggff - 试用期 一级 3-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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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索要一元钱的债务法院都受理。哪里规定不多于5000元法院不受理???

同意,如果不到5000元法院就不受理,那样法院用来干什么?!!!你是哪个法院的?这是要彻底查处!

当然可以,不过借条上总额不多于5000元,法院不给予受理,你说的是双重的 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借款人 让他重写一张借据,把现在的日期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