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拆房不赔偿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47:32
我家位于山东一个小镇,在198几年的时候村里规划,购买的土地用于建房,房子北临着一个小河沟,南面就是大道,地理位置很优越,但2006年底政府忽然以水利局的名义状告我们。说我们侵占了水利局的土地,是违法的要强行拆除,分文不赔,但当时土地是我们向当时政府购买的,房子也都有房产证,于是就请了律师打官司,才制止住没有拆房,但刚过完年,政府就以当初房产证发错为由,把房产证撤消了!随即在2007年初,强行拆除了我家3层楼的房子,一辈子才盖这么一座房子,房产证土地证都有,说拆就拆,分文不赔,老百姓的权利何在呀!
如果房产正可以说撤消就撤消,仅仅是因为他们办错了就可以了吗?
请教有关专业人士他们单方面吊销房产证,强行拆除农宅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是否应该赔偿相关的损失!

像你这种问题,应该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不过,我认为应该会赔偿的,如果要打官司,一定要保留证据-购买的土地证以及证人和房产证土地证,他们没有权力拆房子,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我支持你打这场官司,不过打官司耗时耗钱,建议你先去找媒体曝光一下还是比较好的。

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