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如果现在辞职,是否必须赔偿公司帮他交的培训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21:51
小王是上海市某高小应届本科毕业声,2004年毕业后进入了一家民营防地产公司担任销售员的工作.小王于8月1日到公司报到,当天与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4年8月1日-2006年7月30日.其中前2004年8月1日-2004年10月30日为试用期,未明确工资数额.同时,公司考虑到小王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决定出资3000元让小王参加外部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王在合同满期前离开公司则当向公司赔偿全部培训费用.
小王踏上工作岗位任劳任怨,虽然公司支付的使用期工资只有500元,但是如今找份工作不容易,小王寄希望日后转正工资有所调整.但就在试用期准备结束的时候,公司通知他要再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以进一步考察小王的工作能力.小王不同意.
问: 1.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的固定吗?
2.小王必须接受延长试用期吗?
3.小王如果现在辞职可以吗?
4.是否必须赔偿公司已经支付的培训费用后才能辞职?

1.不符合
2.劳动法规定两年的合同最多只能签三个月试用期
3.可以辞职,劳动发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公司无权拒绝(你写封信挂号寄给人事部就留下证据了,况且你在试用期,提前一天已经给他们面子了).由此小王需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一定要注意:小王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只需赔偿3000/(24-3)的按月等分金额计算出培训赔偿金,因为你已经服务了三个月,原培训协议劳动仲裁机构不会完全认可
我教你一招:你可以以试用期其间公司给你的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7百多还是8百多我忘了)为由威胁你们公司人事(这样做好象不太好因为我自己就是做人事的),还有他们如果只给你500块我估计试用期也不给你交四金吧(按规定试用期也必须为员工交金的),这样一来他们拎得清的话你应该一分钱也不用赔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这下你该乐了吧
that's all

1.很明显不符合!
2.他有权不接受,因为合同上没有写必须接受延长试用期的内容.
3.小王现在辞职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合同上写名了:在合同满期前离开公司则当向公司赔偿全部培训费用.
4.没错.这一点合同上也表明了,因为他没有按合同上的执行。
其实双方都没有按合同上来执行,公司不应该延长试用期。如果在小王的同意下延长试用期是可以的。但小王不同意所以这一想法理应作费!
根据合同小王应该上到2006年7月30日.如果提前辞职是要付出全部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