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死亡私了是否有法律效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16:03
建筑工程中意外死亡一人,经双方协商私了,已签定赔偿协议,其中赔偿金为十万,我想问下,这样是否有法律效益,如果对方变更是否合法,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而且死亡人为聋哑人,这个对赔偿和伤亡有影响吗?。急,请法律界人士帮忙,谢谢,最好有法律条款参照,谢谢,本人QQ:150390659。。
那如果他家人还要在追究责任或在来索要赔偿,或在起诉法院。
这样还合法吗?我们以前所签定的协议还有效吗??

这是劳动法律关系,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协议是有效的。

不能私了的的情况只存在于涉及除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外的刑事法律关系之中。

其实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按照法律来说如果被害者家属在协议成立后再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应该予以受理的。但事实是有个案例显示,在家属签定私了协议后再向法院诉讼请求赔偿时,法院却以其自动放弃了申诉权利而予以驳回。所以这话是说不清楚的,要看你们那的法院具体怎么决定了。一般来说地方性法院如果对方有一定后台的话你们是打不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