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由于汽车事故丧命,请问肇事方应承担多少责任,对起妻儿应赋予多少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25:15
受害人有一妻子两个女儿,还有两位老人,请问他们的所得的经济继承应怎样划分?

根据交警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比例。根据受害人户口所在地省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指标计算赔偿总额,然后按比例分担。有证据证明所在地标准高于省级标准的,适用该较高标准。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赔偿医疗费(如果有抢救的,当场死亡的没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7、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首先确定事故责任,双方各占多少?具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千万别提精神损失费。(交通费,住宿费,需要票据,误工损失,需要单位证明即月收入多少,误工几天。其中交通费一项只支持火车,公交汽车,长途车。出租车不支持)

赔偿不属于夫妻公同财产.你所说的妻子.女儿.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