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人应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12:33
99.下列哪些人应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的杀人行为
C.已满16周岁的人在醉酒时的伤害行为
D.不满16周岁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持有毒品很大量的行为
为什么?

应当选AC。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AC应当负刑事责任。关于C项,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至于B项,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B项中是在精神不正常时杀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D项则是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他持有大量毒品的行为无需负刑事责任。

A。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下列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投毒、放火、爆炸、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C、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醉酒不成为排除犯罪的理由。(除非是病理性醉酒)

D、解释A项时已经说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