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请求有良心的公正人士给予宝贵的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59:01
对不起,我的问题比较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我驾车在红绿灯路口,停在第四辆车,在绿灯变红灯时,旁边一所学校的一个小学生正放学,跑到我的车前,这时我刚发动车子,小孩被一吓退了一步坐在地上,车并没碰到小孩。这时家长跑来说我撞了小孩,我们报了110,负责这段的交警赶到,看到我的车牌是黑底的,于是用方言对那个家长说这是辆外藉车,没撞到也要让他陪。(他们以为我听不懂当地方言,但我能听懂)于是我们被带离了现场,车被扣在交警大队,说要扣7日。接着录口供,写的和我说的不是一回事,于是我拒签。交警说“你签不签都无所谓”。接着他说对方要我陪三万。请注意,在现场时他们说我撞了人,我当场就提出要去医院验伤治伤,但交警从始至终不安排这事。这时我又提出验伤,并承诺如果有伤,我负责医疗费用,交警对我说“你要验伤报告,你要多少钱的我就可以开多少钱的”,身为外藉人,我的确搞不清他说的情况在中国是否真的能成为现实。我还依然希望能有个公正的执法者,于是找交警的领导,得到的答复是“你也不用去找其他人了,我手下的人要你怎样你就怎样”。于是我找律师,得到的答复是“你没有任何证人,一旦上诉法院,你就会被限制出境”,因工作常要出国,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很严重的,只好又放弃。既然涉及索赔,我是交了第三者责任险的,所以我找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交警存心敲榨,让你们很快撤离的现场,保险公司没人第一时间到现场取证,所以不能陪”。于是又继续自己和对方谈索赔,而自从撤离现场后,我就没再见过对方事主,索赔都是在交警及一个自称对方代理人出面的情况下谈的。整个事件经历了一个半月,我的车一直被扣着。我在一片无助中只好花钱息事宁人。我过了一个很郁闷的春节,这个事情让我对中国的执法界很失望。我想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整个事件里究竟有多少违规的操作,交警、律师、保险公司说的我该怎么应对?再遇到这种事时,我究竟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呢?如果我时间很紧,可以找哪方面的人代我解决这种事呢?人在这样的异乡,真是没有安全感啊。
要补充的是我交的是交强险,还有我想问事情处理结束前,我的车是不是只能被无限期被扣,如果这样,结果不能如那个交警的意,我的车岂不是别想拿到.他的领导不约束他,还能怎么讨公道?

你当时还是应该打电话报保险公司,就算是撤了现场仍是要打的.交警如定你全责,没有现场的情况,交警的定责书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去理赔,你可以委托保险公司去办这件事,因为你不了解这个程序,所以当保险公司拒赔时你没有坚持自己的利益.
另外对交警的做法不满,你可以打报社电话反应情况,也可以让他们的上级部门反应情况(本来是应该找他的领导的,但是他的领导不管.可向他们的上级反应)

同感啊!我也身受交警之害:
不过我刚好和你是反过来的.我外公已84岁了,骑自行车卖菜回家过马路,已经过了马路中心线并到达非机动车道边缘,这时,一辆电力公司的皮卡车越过中心线,车速飞快,80公里/小时以上从他右侧驶过并将他自行车后座位上的篮子碰到,造成自行车摔倒,倒在非机动车道上.经抢救,左手十级残废.肇事车辆逃逸,被群众打122后在10公里外的镇上拦截下.
我们在安顿好外公的住院事宜后,到交警事故处理经办取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我外公过马路未下车牵引,并说皮卡车是由自行车左侧绕行阻挡自行车前方,肇事车辆逃逸也说成是驶离.要求我们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们倍感纳闷的是自行车人是摔倒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隔离设施,一辆汽车何以能越过中心线后从非机动车道上饶过自行车再驶回机动车道上.隔离设施开口仅有6米宽,我也是有车族,我特意用自己的车去试了一下,我的车是QQ,微型车,就算是我以很慢的车速最快的打方向盘,也没法完成这个动作.更何况是一辆皮卡车.
我在交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发现电力公司车队长与该处理事故的两名经办人非常要好.法律只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回避,却没有规定朋友必须回避.我要求行政复议,都得不到支持.还说现在不能复议,有疑义只能打官司.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

你这个还不算啥! 我来给你说哈! 2013年3月3号发生的交通事故,水泥泵车在没有开起转向灯的情况下,强行右转,导致与其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在避让不及的情况下与其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且在事故发生后,交警方面没有对肇事司机进行拘留,没有对肇事司机做酒精测试!! 在3月13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居然能划分出50%的责任! 各位来说哈嘛……

没办法,共产党以后毁的话就毁在这些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