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婚姻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36:13
我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我父母和我一起承担的,女友家未付一分,房产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已经结婚了,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如果房产证上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万一发生变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哪些被视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

另外,在办房产证时能不能加上我妻子的名字,要付什么费用吗?这样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与只写我一个人名字有什么不同吗?

1.关于首付的这一部分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则要将房屋折价,首付那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的部分也要按照首付和还贷的比例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上当然可以加上你妻子的名字,此则可以证明你和你妻子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不过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对该房屋在家庭中的财产性质并无实质性影响。在因离婚而导致财产分割时,如何认定财产性质还是依上述原则。

你跟你老婆是不是感情出了问题了问这种问题

你 你不厚道 不告诉你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