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案子还能再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57:13
有的可以的,但有一定的条件
追诉时效的期限
1、根据刑法87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含5年本数在内);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含10年本数在内,如法定最高刑5年,则应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10、15年的,追诉时效均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注意:“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五年的经十年,十年的经十五年,十五年的经十五年
追诉时效的计算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
2、连续犯或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追诉时效的延长: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20年后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注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的案件虽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其后的犯罪行为仍然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中断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新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能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其他情况不可以
记得法律有个时效性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