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份合同开两份不同公司发票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4:40:05
本公司(A以下称本公司)与一家单位(B以下称客户)签立一份网页制作合同,金额为5000元,签合同时客户付50%预付款,并给客户开具2500元发票,项目为:网页制作;现在网页已经制作完成,要结尾款,为了能省点税我想开别的公司的国税发票,把项目写成:计算机软件,请问这样客户会计是否好做帐,对于我有什么不利?
地税所交的税加起来有9点左右(营业税+教育税+城市建设税+合同税等)
1、的确国税发票公司免费帮我开4点普通商业销售发票;
2、款打到开国税发票公司也没有关系,可以轻松提出;
3、双方协商应该没有问题!

想再问一下,开国税发票是否要再企业所得税?

1.网页制作缴纳营业税5%,国税是缴纳增值税,最少也要4%,只相差一个点。除非肯为你开国税发票的公司免费给你开票你才核算,但双方都冒风险。
2.就算开了国税发票,还有客户方面,客户如果愿意给你现金,你没关系,如果客户财务制度严格,一定要按照所开发票单位转帐,你还要冒资金风险。
3.合同是与你单位开的,客户方会同意你改变吗?

如果你三方都能搞定,那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只是在我看来似乎没什么大意思。2500的税不多啊,何必冒险且繁琐。

补充回答:
开国税发票也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但由开票方缴纳,也就是代你开
的那家公司缴纳。
三方协商没有问题 是可以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