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进项税额入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0:04:30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当月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要求次月进行抵扣,那么当月入账时,计入“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可以吗?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主管国税抵扣通知书后(认证的次月25日左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