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期内的一般纳税人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8:45:23
我想问下各位大侠,1)辅导期内的一般纳税人,比如这个月我拿到进项的发票,去税局做完认证,是不是下月就必须抵扣,如果下月没有业务,这部分待抵扣的税金怎么处理?还是说这部分税金我在未来还可以继续抵扣?2)如果本月我也给客人开过税票,所以我这个月是不是要交全部的税金?如果我跟客人商量,他们同意将税票退回,我作废这张税票,等下月再重新开票给他们。(我主要想抵扣那部分税金)这样您说行不行呢?
先谢谢两位的意见,但请注意我现在还在辅导期,跟正式的一般纳税人不同,所以我才问1),我是听说这个税金只能在下月抵扣,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未来还可不可以抵扣剩余部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生产、加工、修理修配性质的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扣税,“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帐务处理如下: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因此,这个月拿到进项的发票,去税局做完认证,必须在下月抵扣,如果下月没有业务,这部分进项税金按上面的方法处理就可以了(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帐务处理就是按照规定进行抵扣了),只不过是企业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是借方余额,属于留抵税金,留待以后月份继续抵扣。
二、本月给客人开过税票,所以这个月就要交全部的税金(也就是不能抵扣当月认证的进项税,但以后月份可以继续抵扣)。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可以将发票退回作废,然后下月重开。但这样做首先对方要同意;然后要有作废的理由(对税务局来讲),不然的话就属于认为调节应交增值税了。

1、税金一定要拖后抵扣,但是如果你下个月销项不足,多余的进项仍然可以留抵以后月份的销项。
2、如果你本月开票了,但是本月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就一定要纳税了,但是你提的方案是可行的,作废的发票本月就不用纳税了,但是要注意,辅导期不要作废过多的发票,否则会有影响。

我很理解你,毕竟我们都是从辅导期过来的。当月认证的发票,当月不可以抵扣,通过“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下个月,等税务比对结果下来后,必须在申报期前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