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物业我要求赔偿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8:33:41
我是2006年12月拿的房子,所有费用都已交清.验房的时候门窗太紧,开了门窗整改单,留了把钥匙在物业.1月的时候楼下人家想做个渗水实验,我们同意了,并到场看他们放水.从这次以后,他们又多次进入我家,并未有任何通知.我要求拿回钥匙多次,拖着就是不给.一会说不知道在哪,一会说钥匙专人保管,但我找那人一般都找不到,说是上厕所,一般都要等一个小时还不来.前天终于等到了,却说钥匙给施工单位拿走,说是渗水实验漏水,要修补.交房前就做过3次,交房后他们未经我同意又进入多次做实验,(地上看的出痕迹).我同意修补,但要求他们修补完电话通知我(物业电话都是没人接的,据说坏了一个礼拜了还没去修,这样的工作效率让人心寒),昨天上午说让我去拿,我又请假打车前去(我上班没有午休,下班时他们已经下班,拿不到钥匙的,前面多次都是请假打车来往的,请假总不能太久时间),终于取回了钥匙.晚上下班后我去房子看时,才发现钥匙不是我家的,是别的楼别的人家的!!!! 立刻通知物业,可是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当时它那的负责人说:"我也是过来帮忙的,管钥匙的人下班了,你们明天在我们的上班时间再来!" 他们这么大的失误不说想办法弥补,却还要我们配合他们的工作时间,我要求找物业领导,他们又说他们是没有领导联络方式的,只有领导来,否则找不到.我问他们如果小区出现重大事件,你们会通知领导来吗?他们说那肯定通知,并说:你放心如果有事,我们领导肯定在最短时间到场".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通知领导在最短时间到场! 物业其他让人恼火的事情就不说了,可是现在他居然还要我们在他们上班时间里来纠正他们的错误(我拿的可是别人的房子钥匙),我想要求他们对我的车费误工费等做出赔偿合理吗?

问题补充:
像这样的情况,还有他们未经我允许私自进入我家,我甚至发现他们偷偷在我天花板上留下了一个直径两厘米的洞,也不知道干什么这样,我又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呢?

一、你在交房验收表上签字没有?如果没有,那么,你还没有对房屋进行接收。那么,你就会找到为你不满意的房子负责的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对你的房屋出现的不令人满意的地方进行整改。当然,你可以要求物管协助你与开发商进行协调,早日解决好你自己房屋的问题。比如说你家墙上的洞,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恢复。
二、物管公司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疏漏,我特别反感工作不负责的人,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做错了,承认了,改正了,也许还能得到业主的谅解,说白了,如果真的是弄丢了你的钥匙,为你重新换一把就是了,物业是做服务的,如果这点好的态度都没有,那就别做了,我想,如果真的是态度好的话,业主对这个小问题也不会计较的,(因为一般很多人在装修完之后都会换锁的)。
有时候就在思考,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到底是管理还是服务?管理的是物业的员工,员工为业主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