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西方合同中不喜欢用“违约金(penalty)”而选用“损害赔偿(damages)”?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1:02:05

查《元照英美法词典》

不管是国内的合同,还是西方合同,都最好用损害赔偿。因为合同签订的原则是公平合理,损害陪产体现了对债权方的公平,而使用违约金,含有罚款的嫌疑。国内外的合同法都不承认罚款性质的赔偿,东欧国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