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没有加盖劳动部门的章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54:54
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到某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和我签定的合同是手写的,只有双方的签名和盖章,没有公证和劳动部门的盖章.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我不想在留下工作了,合同规定违约要扣一个月的薪水.我应该用什么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不是说合同签定了都要上缴一份到劳动局吗?如果没有那么算是合法合同吗??
不是说合同签定了都要上缴一份到劳动局吗?如果没有那么算是合法合同吗??
除非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以劳动部门鉴证为条件,否则双方签订即可以生效。
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并不高,除非当地有特别规定,否则恐怕要承担了。
你们的合同是生效的,如果有约定要从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