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款交纳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00:55
某从事电脑软件的公司在98.6.9领取了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并取得盈利.7.18税务机关发现其未纳税申报(申报日为每月1~10日)请问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高手 如果知道请写上是根据哪个条例 谢谢
可是那个公司是9号才领取的营业执照的啊 也要那样申报么? 算不算是逃税呢 ?

《征管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