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廊坊市的一个农民,自1999年9月23日分到一块1.82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56:43
我是河北廊坊市的一个农民,自1999年9月23日分到一块1.82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公证书。承包经营期限是30年,2005年5月转租别人并
签定了10年的租地协议书,2007年3月市政府征用土地,相应赔偿金都给了租地人,
而我这个农民没有得到丝毫的赔偿,请问相关法律人员或人事,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可以的!
这里简单说一下:
比如你租政府的土地是30年,你转租给了别人阻期是10年,政府给你的补偿是每年给1万,那么在转租期补偿给乘租人,以后的归你所有!
这只是一种补偿方法,要是一次性补偿,责适用不同的补偿方法!
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廊坊的律师,都能够给你解决,费用大概200元左右!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