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完钱后还拳打脚踢受害人,能否要求数罪并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35:21
抢完钱后还拳打脚踢受害人,直到受害人动不了才离开现场,能否要求数罪并罚

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描述里面就已经有暴力威胁的内容了,并不用数罪并罚。

以暴力手段抢劫并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一种加重刑罚的情节。

抢劫罪的起刑期就已经是3-10年了。

我昏了,楼上的胡说八道相当以假乱真了

抢劫和伤害数罪并罚?抢劫罪连故意杀人罪都能吸收,跟故意伤害罪要并罚?还说什么必须不能反抗,什么逻辑啊

答复楼主,抢劫罪本身就是一种暴力犯罪,是否当场使用暴力(也可以是胁迫或其他方法如麻醉等)并取得财物是构成抢劫罪的基本要件,这里的“暴力”要达到一种程度,什么程度呢?“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而并不是说被害人不反抗才能定罪,完全的胡说

首先楼主说的情况绝对是构成抢劫罪了,而不是刑法第267条的抢夺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所说的情况,如果经鉴定不构成重伤,也不是说就没用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三年和判十年区别有多大?这些情节就是法官量刑时要考虑的
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了,爽了,构成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变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不是说数罪并罚就一定比从一重罪判的凶狠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