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消费者投诉书范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0:32:34
最好是向消费者协会的投诉。

投 诉 书

  浙江省环保局戴局长等领导。
  我们是杭州临江花园的业主,在两年前,我们购买了由浙江富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的楼盘。楼盘位于杭州钱塘江大桥旁南,距浙赣铁路仅50米。于2002年开工,至2005年4月份开始交付。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临江花园须达到《城市区域噪声标准》Ⅰ类标准。
  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临江花园明珠苑.富丽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2002]0499号有关铁路环境噪声治理的要求进行治理,造成临江花园富丽苑业主收房后,因噪声的影响无法入住。由于开发商以环保已经通过验收为由,拒绝采用中空玻璃隔声窗。使我们业主蒙受近1500万元的损失(当然,开发商同时也将有额外的近1500万元的不法收益)。而所谓的预验收合格通过,实际上是一个指鹿为马蒙骗老百姓的骗局,是环保局建设处执法犯法的铁证而已。
  我们已通过多渠道与杭州市环保局进行沟通,而杭州市环保局每次都是由我们投诉的对象,执法违法的部门建设处出面,说一些狗屁不通的理由,搪塞一下,就没有了下文,我们业主认为:杭州市环保局领导,是在捂盖子,置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不顾,拒绝改正错误,是在怂容下属继续执法犯法。

  一. 事实与依据
  1. 临江花园住宅区=工业企业?
  杭州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采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对临江花园富丽苑住宅区进行声环境监测验收,是不合法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的。适用范围是: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而临江花园富丽苑是住宅小区,是生活功能区,不是工厂,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必须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进行监测验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