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如果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打了警察一耳光,算刑事罪吗?现在又要逮捕又要送法院!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54:15
该女子是醉酒后在停车场与保安争执推搡,后保安CALL来警察,在争执中打了警察一耳光...

另:该警察在事后被诊断为轻微伤(据说现在该警察却有张满脸是血的照片刊登在警察内部网内,PS:疑点重重)

现在该女子以被批准逮捕,候审中,是不是有这么严重?要判刑吗?

首先保安CALL来警察,怎么CALL来警察的?如果是私人关系叫来警察,该案件就是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因为警察的行为属于私人行为,不属于公务行为.
如果是保安报警后警察出警就是执行公务,对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当事人,有3种定罪处罚的方式。第一种是治安管理处罚,《人民警察法》规定,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二种是刑法妨害公务罪,《人民警察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种是刑法故意伤害罪,如果当事人暴力袭警,造成民警重伤甚至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只要该案中警察是在执行出警公务的话,认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很勉强的看法是不对的,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才不构成犯罪,只能给予治安处罚.该案中打了警察一耳光,事后被诊断为轻微伤,属于典型的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我有个亲戚仅仅是酒后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打了出警警察一巴掌(没流血,无明显外伤),就被逮捕,后来赔礼道歉,找关系费了很大麻烦才在检察院搞了个不起诉,所以一定要吸取教训.

生理醉酒不影响构成犯罪,即是说醉不醉酒并不影响犯不犯罪。
轻微伤是自诉案件,女子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中有规定“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女子是存在被判故意伤害罪的可能。建议:很难保证公安那边与法院有没有通气,你最好先做一下公安那边工作,了解情况再想办法。

本案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还有看当时警察是否是在执行职务,还有看暴力的程度。暴力是指对上述人员实施殴打、捆绑或者其他人身强制的行为,致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或者职责。如果暴力程度很轻,也没有造成其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或者职责的,则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