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几个概念请教一下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46:30
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即遂,的感念和区别? 能举个例子吗?

另外,如果张某告王某,张某的妻子能做证人吗? 是否需要回避?

甲与乙有不共戴天之仇,甲打算杀乙,甲到超市买来菜刀,在家磨刀,带刀在乙每天的毕经之地埋伏,这就是犯罪预备。若甲见到乙一个人走来,持刀跳出拦住乙,举刀要砍,乙跪地大呼求饶,甲见其可怜,放走乙,这是犯罪中止。若甲见到乙一个人走来,持刀跳出拦住乙,举刀便砍,乙中刀受伤,此时一群路人赶来救乙,甲被制服,犯罪未遂。若甲顺利砍死了乙,就犯罪即遂了。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民诉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张某的妻子能作为证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款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第28条第2款“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有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