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公仔会有肖像权或版权的问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12:15
比如说动漫仿真公仔,或明星公仔
我看现在好像没有人提到有肖像权或版权的问题,市面上这样的商品也有很多卖的。
有人碰到过这样的问题吗?

楼上的答的不错,确实违法。不过补充一下,制作动漫公仔过多的是侵犯其商标权而不是著作权。因为动漫形象只是著作中的一个很小的部门,而版权法重点保护的是整个作品的版权,其实米老鼠、唐老鸭这些都是侵犯迪斯尼的商标权才不使用的。

关于肖像权,不只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及时非盈利也不能使用,比如你那刘德华的头像作为某公益事业的宣传,尽管非盈利一样违法。

知道为什么以前QQ头像里的唐老鸭、蓝精灵等头像现在没有了吗?他们就是怕这个问题啊~``不过你要是一个小作坊,自己做着玩,弄点小钱。没什么大问题的~`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不仅仅限于公仔,还有那种名人漫画像(用于出售)的,他们这些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了什么权利?
要是哪位兄弟姐妹知道答案,请不吝赐教

未经过许可而制作两种造型都是违法的。
1、动漫仿真公仔的造型,属于美术作品中的绘画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规定 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是:(七)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3-01/23/content_897758.htm
制作公仔其实就是将他人绘画作品以雕塑的方式表现,是使用人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是以个人的学习欣赏是属于合理使用,是法律允许的,但用于出售盈利就是侵权行为。

2、制作明星公仔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制作明星公仔去卖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行为,侵害了对方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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