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E 中的Consignee可以是“to order”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40:18
FORM E 中的Consignee可以是“to order”吗?,或者假如consignee是香港的中间商,而最终的收货人在印尼可使用该Form E减税吗?(主要想避免在Form E中注明最终收货人)

我是上海的,用九城电子单证系统做的。一般TO ORDER都通不过,所以就打NOTIFY上去。

各个商检局规定不同,我们经常都是to order. 先打to order,商检局通不过的话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