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物业管理都出现了哪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5:15:51

1.体制问题

从体制上考察我国两万余家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的是国有体制;如果我们再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的来源来分析,全国有70%以上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办的企业,20%属于房管所或后勤单位改制,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的物业管理企业。

2.法律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明显滞后:20年的时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在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国内第一部地方性物业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时间是1994年,而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时间是1981年,中间有13年是法规空白期。

3.政府职能的问题

(1).政企没有完全分开,企业无法独立运作。

(2).政府职能错位或越位,政府仍习惯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直接干预。

(3).管理层、管理部门过多,物业管理手续繁杂,往往一个小区的物业企业要应付20多个部门的检查管理。

4.市场化程度不高。

(1).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

(2).市场 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

5、物管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综合优势。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

6、物管企业经营的风险问题

7、物业管理从业者的素质问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者素质偏低,管理服务不到位。

原因:

1.政府方面

(1)由于以前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物业管理涉及部门过多,因而导致物业管理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完善。

(2)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以及出于本部门自身利益考虑,政企没能真正分开,而且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缺少服务意识。

(3)对物业管理的宏观管理目标不明确,是进行分业经营还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