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养老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2:52:43
我的母亲是原国有企业(唐山)的正式员工,几年前次单位转型为股份制企业,保持原有各种保险待遇。因已经可以提前退休,想请了解退休金计算方法的朋友帮我和我母亲计算一下我母亲退休后能享受的退休金金额。基本情况如下:母亲1981年1月正式入厂,约10年左右,身体出现问题,不能正常工作,在许多情况下,领导决定让母亲在家修养,属病劳保。约不到8年左右母亲继续开始工作,并且从事有毒作业的特殊工种。期间补交5年(93年到98年)养老保险,中间有2年半左右无法补交,所以间断。今年母亲年满46岁,根据本厂规定,特殊工种女性可以在45周岁提前退休(母亲至今以从事有毒作业8年多),但是因期间间断保险及工龄等原因,目前养老保险还差约2年,工龄23年左右。基本工资185元,奖金记件计算,每月不等,约800-1800左右。请了解这方面的各位朋友帮忙看一下,我母亲如果现在退休的话能享受多少的养老金?谢谢。

由于你母亲的缴费情况等资料我都不掌握,什么时间退休也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因比较专业,你的慢慢学,才会计算。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