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12:31
由A,B,C三个出资办一个有限公司,A出资2万,B出资5千,C出资5千,分红比例为A:15%,B:35%,C:35%,其中C为法人代表.注册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万,由A找代理公司注册有限公司.请问三人各要负的责任如何分配.
问题补充:另外内部约定分红比例的,法人代表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注册时只以C注册,其他两个股东(A,B)只在内部协议中约定分红

ABC总共出资3万,注册资金怎么会是10万?虚假出资吗?
一、有限公司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哪一种,公司作为法人也是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承担自己的责任。法人代表和出资人仅以所出资金承担责任。
二、内部协议也是有法律效果的,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按约定。
三、透过法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况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这些责任也不按出资比例,而是由行为人来承担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1、三人为股东,责任分配可以约定,无约定按出资比例确定;
2、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
3、股东权利义务参见http://www.teachblog.net/lzmlawyer/articles/2741.html

1、这是个一人公司,公司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2、一人股东C由于存在虚假出资问题,因此应当承担补充注册资金的责任。
3、AB与C之间存在一个委托持股协议,属于隐名代理的范畴,如果C披露他们之间的协议,那么AB需要和C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补充注册资金。
4、以上说的是他们之间的外部责任,即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至于他们之间的内部责任,按照他们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三人为股东,责任分配可以约定,无约定按出资比例确定;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东权利义务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