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27:00
我的档案在原来单位,我没取,我是2004年4月在那上班的,当年10月转正签的合同,转年也就是2005年1月我就不干了,也没和单位打招呼.档案到现在没提.我该怎么办? 要交多少费用才能提出档案? 档案保存滞纳金要交多少? 会不会变成死档?? 谢谢请帮我回答这几个问题.
那档案保存滞纳金要交多少钱呀? 当地人才交流部门是按照我档案所在单位所在的区吗??? 能告诉我这个部门的具体名称吗? 谢谢

1。去原单位提档案,你应当补缴档案保管费;

2。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人才交流部门

3。同上

4。原则上不会,任何人无权注销你的档案,原单位也无权扣押你的档案

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人认为,你擅自离厂辞职,对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你得承担赔偿责任。你个人档案如上述老兄所言单位无权扣押,但你必须支付逾期的档案保管费,具体可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咨询。

的档案在原来单位,我没取,我是2004年4月在那上班的,当年10月转正签的合同,转年也就是2005年1月我就不干了,也没和单位打招呼.档案到现在没提.我该怎么办? 要交多少费用才能提出档案? 档案保存滞纳金要交多少? 会不会变成死档?? 谢谢请帮我回答这几个问题.
问题补充:那档案保存滞纳金要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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