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难搞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59:48
张某在一公司上班,平时极少加班。一天公司保安出门办事,于是领导留下张在公司看门,等保安回去才能离开。8点后保安来了,张就回家。在路上遇到车祸,是司机的完全责任。现张住院,造成了右腿残废。
问:1。告了司机后,还能告自己公司吗?(因为不加班的话就没有这事故)
2。后来公司欲解聘张某,因其伤残无法正常工作。张能向法院要求,该公司不得解雇他吗?因为伤残是公司加班的客观原因造成的。能否要求公司在他余生中都必须聘用他?

...路过但是不同意前面同志的话
这个是明显的工伤
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其标准按照你们当地即公司地来计算
张首先要做的是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在做
叫他早点去咨询律师
这个应该能赔好多钱的 可以够张下辈子的生活费用 还在他们单位干什么啊
早点解决吧 过了一年时间 鉴定就不好做了

1我个人认为是不能告公司的.因为这是个意外事件.并不是说加班就导致了张某一定出现这个意外
2.还是个人认为张某不能提出那个要求.因为他并不是工伤.所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里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答:1。不能。2。不能,但是公司应该给于张某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