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在线等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30:05
事情是这样的:
我公司是在新疆做外贸进出口贸易的,2005年七月左右我公司与江苏贸公司达成协议,江苏公司购买我公司四车废塑料,预付了大部分货款,四车塑料在从国外进口期间进行过一次称重,但双方约定在货物到达江苏后还要再次过磅,过磅的结果是,我公司塑料亏吨30吨,且水分达到15%(没有接触过塑料贸易的朋友可能不能想象,三十吨的亏吨可是四车中一车的重量,而15%的水分对于不吸水的塑料来说那时抓起一把酒往下滴水呀),这是完全不可能甚至可以说是可笑的,但是因为我公司驻江苏确有监磅的人员,至于它是没有负起责任还是与江苏公司相勾结,我们不得而知,但此消息我们得知后,我分公司经理前往江苏核实情况,在江苏受到恶劣的待遇,江苏公司将我公司经理扣押,强迫其承认他们所确定的磅重为真实重量,为缓解燃眉之急,我公司经理被迫签署了确认协议,并连夜逃跑赶回新疆,回来之后身体多处受伤。随后,江苏方又扣押我公司监磅人员长达半月之久,因事隔近两年,我公司经理被扣押、受伤之事,没有及时取证,现在已无据可依,但是现在江苏公司却凭借经理当初被迫签下的协议要求我们退还三十吨货物的货款记21万元,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想要挽回我公司利益,我们能以什么为切入点?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事实已经很明确了
江苏方有非法拘禁的行为
你公司人员在违背自己意志的情形下签署的协议属无效协议或合同

2005年七月你们与江苏放签订的协议很明确
最后江苏方未按协议内容完成交易已构成违约
可根据过磅结果对该批塑料的损失进行价值估算
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可请律师
对非法拘禁进行调查取证
并不予认可被迫签订的协议

该案例在这里说不清楚
只能帮你分析

最好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并及时采取诉讼措施
以免超过诉讼时效(两年)

就这样
好运!

看看谁出卖你们了

查监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