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工资补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1:19
辞退员工按规定补偿了6个月的工资,其补偿工资的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主要是依据 财税[2001]157号、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

财税157号中规定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国税发178号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以超过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你最好去税局问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数额,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