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32:24
我妈妈因有了外遇跟我爸爸最近闹离婚,闹上了法院.到最后法院的判决是不离婚.但是我妈妈一直跟那个地三者在外面住,不回家.我想问问,我要是想起诉那个第三者,我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他
能说的详细点吗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所以要看你妈妈和第三者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只是同居而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那么你是不能起诉第三者的.如果你妈妈和第三者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以以重婚起诉你妈妈,但你不能起诉,必须是你父亲.

1、如果起诉,只能是重婚罪;
2、如果你母亲真的不想要这个家了,你也不必非得起诉第三者,因为如果没有了爱,在一起也只是相互的折磨;
3、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她)幸福,而不是强迫;
4、你应该尊重你的父母,他们能够自己处理。

构不成重婚罪,重婚罪要以实际或事实结婚为前提,你母亲目前尚构不成重婚,因此也不可能以重婚罪起诉那个第三者。

重婚罪,不过会连累你妈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