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著作权的转移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49:50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著作权的转移有何不同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著作权的转移有下列不同:
1.所有权是否转移不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转让的只是该著作权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人无权处分著作权;而著作权的转移,则是著作权的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是否需要签订合同的要求不同。《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而《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第1款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3.合同主要内容不同。《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的转让,是所有权的转移。
著作权使用许可,是使用权的转移。
所有权包括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