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自愿到公司学习期间该不该赔偿受害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00:00
有人请求到朋友的公司学习技术,学会后立即走人,双方承诺不收任何费用也不发工资,但是在学习期间发生意外,朋友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作为指导受害人的师傅有没有责任?

只是学习,双方不存在雇佣或者劳动关系,一般不用赔偿,但是如果受伤害的原因,公司方面存在过错,比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一般来讲,只要双方同意的,就应对事件的后果承担责任。就是说,只要该受伤的人是因公负伤,公司就应当承担责任。至于邀请人、被邀请人、还有师傅是否承担责任,那要根据他们是否有过错来决定。

1、双方的技术培训关系不因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改变。
2、你只是说道是意外,关键是看对该意外的发生公司是否有过错,无过错就无责任;师傅亦然。
3、我个人认为,你们之间不可能构成工伤,因为你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你们之间不可能构成工伤,因为你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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