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法律的请进,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13:31
我爸爸于去年2月27日,因雪大路滑不慎将一女子撞倒,后送去医院鉴定是骨折,那女人无业,本来住个把月就可以回家休养了,可她故意住在医院不出来,后来连医生都劝出院,她才出的院,花费近3万,并在那女子出院时还给了她3000元。后来还断断续续去我爸爸单位找我爸爸的麻烦,到今年才没找了。可我爸爸在昨天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那女人将我爸爸给告上法院了,要求赔偿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可那女人又吸毒又,额,做鸡..(这个属正常收入吗?)
请问,我爸爸该如何处理?谢谢各位法律达人!
当时撞倒后就马上送入医院了,因为怕敲诈勒索,所以当时没选择私了,因交通大队有熟人,就没立案,所以无任何证据!而且现在她的骨折完全好了!她现在起诉我老爸,并于这个月23日开庭,我们该做哪些准备?谢谢!

这个案件应该属于以外伤害事件,从你的论述来看,你爸爸和该女对骨折伤害事故双方都没有过错,因此属于意外事件。
  那女的有保险吗?有的话,她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我想从你对她工作的论述中,应该是没有保险的。
  根据民法通则,意外事件,双方无过错的,双方应当分担损失,也就是各付一半.
  你爸爸已经花费了3万的医药费,并且给予了一定的赔偿3000元,完完全全符合双方公平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说句俗话:仁至义尽,做得很人道了。
  但是那女的有诉权不等于她有胜诉权,她可以起诉你爸爸,但是不一定可以打赢官司,象题中说到的误工费的话,那个女的必须证明自己的工作收入,法律是不会支持口说无凭的要求的。
  还有关于那个女的职业和是否吸毒的事情,虽然不是本案的关键,但是可以作为作为你爸爸的辩护情节提出来,可以帮助你爸爸博得审判员的同情,证明对方是有不良企图,还有对方在住院时,医生要求其出院的时候拒绝出院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却有帮助的,但是在提的时候要注意方式,不能直接喊对方是“鸡”什么的不雅言语,注意提出方式。
  如果法律方面不熟悉的话,可以请个律师,甚至可以反诉对方。
  反正这个官司,你爸爸胜诉的几率很大,希望好运。
  千万不要不去出庭应诉,法院会缺席判决,这样就等于放弃辩论的权利。

你好,如果对方要求你父亲支付误工费,那她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要拿出她在什么单位上班,每月工资是多少的证明。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我建议你们请律师代理。

你方是被告,要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实事准备相对应的材料,如果对方没有证据,你一盖不承认就行,因为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原告不能就其主张举证,就会被驳回起诉。

既然已经走上司法程序,你爸只有准备出庭应诉一条路。但是需要明白的,怎么应诉,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人身伤害的有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看是否已经超过,如果超过,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超过,关于误工费,法律如此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