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加班费列入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26:50
如我司的工资为20000元,加班费为:700元.我是不是应该这样入帐:
借:应付工资:20700元
贷:现金:20700元

1、会计中加班费是列入工资的。
2、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工资包括加班费,这可以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中得到答案。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加班费 700
贷:库存现金 20700

这是2007年1月开始实施的最新会计科目名称

加班费需要列入工资。
完善的会计分录,大概如下:
借:管理诶用-员工薪酬(后者其他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加班费应列入工资中,你列的分录正确。

应该列入工资,但在入账时最好和工资分开,这样可以更清楚一些

加班费也属于工资,应列入工资里。
1、计提时:
借:经营费用——工资(或“管理费用——工资”)20700
贷:应付工资20700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20700
贷:现金20700

一般来说是的。